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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如何真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来源:  : 2012-01-16 17:32:18
在今年金融工作会议上,温总理明确指出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发展新战略。这就引出了至少三个问题,哪些实体经济现在没有得到或很少得到金

在今年金融工作会议上,温总理明确指出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发展新战略。这就引出了至少三个问题,哪些实体经济现在没有得到或很少得到金融服务?为什么他们没有得到金融服务?更重要的问题是,金融体制应如何改革才能真正地为这些实体经济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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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谁未得到金融服务?

实体经济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它包括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如果把实体经济按所有制来划分的话,则国有经济不存在着金融不为之服务的问题。实际上,我们国家的金融机构早先就是为服务国有企业设计出来的。即使是现在国有企业仍然是金融业的主要服务对象。而民营企业就不一定了。起码有相当部分的民企是得不到金融服务的。以企业的大小来分,得不到,或很少得到金融服务的主要是小微企业。而大中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不管是国有的或民营的,融资都相对比较容易。以行业分,则农业,特别是农户及农村专业合作社,小制造业,小服务业等难以得到金融服务。

这也就是说,在当前特定的情况下,要使金融更好地为实业发展服务,指的就是要加强为小微制造业、小微服务业、为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服务。这个方向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则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一新政策,又会被曲解、被异化,在政策设计与执行中,又一定会走样。

二.为什么这部分实体经济的不到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融资难,农户融资难,并不是中国独有的,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然而由于中国经济体制机制中的一些特殊原因,造成我国小微企业与农户融资更难。这首先是我国以国有银行,以大银行为主的银行体系。虽然原则上这些机构不应该够对民营企业与小企业有所歧视,但在实际执行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

二是在我国的金融政策中缺乏一些对小微企业,农户服务的硬指标。如国外的社区投资法,中小企业融资法, 一些国家硬性规定银行对农业及小企业的融资比例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国基本没有。

三是即使国家有一些软性政策,如新三十六条,旧三十六条等,由于我们对中小企业界定不清,特别是没有人真正地去检查,监督,对这些政策的实施,实际上从金融机构到监督部门都不很认真,用模凌两可的统计数据虚晃几枪,反正没人去查。因此经常发生一方面小微企业越来越难,一方面统计数据表现出形势一片大好。

近半年来,小微企业、农户的处境更为困难。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下,银行从市场中不断抽回资金,这些企业首当其冲。再者,我国已经逐渐地从劳动力过剩到了劳动力短缺的阶段,加上国家正在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造成劳动力工资不断上涨。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承担了巨大的成本压力。与此同时,欧美经济陷入金融危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减少,再加上人民币升值,节能环保的投入也不断增加,都造成了微小企业的成本上升。更加上近年来房地产泡沫,一大批小企业主转而投资房地产,或干脆参与炒房,资金被大量地套在其中。最后,一些投机过大的企业出现现金流问题,少数人跑路,造成连锁反应。很多地方的民间融资处于完全停滞的状态。过去还能通过民间融资的小微企业连最后一根稻草都没有了。

三. 如何才能真的让金融为这些实体经济服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最近发布的《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12》指出,今年可能是进入本世纪以来中国企业最困难的时期,对于微小企业来说,困难就更大。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地加强金融业对小微企业,对农户的服务呢?

首先,不能再玩虚的,要有硬指标。既然经济理论与实践证明了对农户的贷款,对小微企业融资都存在着一定的市场失败,那么我们就应该学习别国的先进经验,政府要给于一定的干预,给金融机构定出一些对小微企业、对农户融资的硬性的比例指标来。在实际执行中,这些金融机构可以自己来完成这些指标,也可以委托别的机构来帮助完成这些指标。特别是要设计好包括第三方在内的监督机制,防止这些政策又走过场。

第二是建立一些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为农户融资服务的机构。几十年来,人们不断地把希望寄托在现有的机构改革上。实际上,农信社、农业银行、以及各银行的小贷部也都做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很显然,效果还是不能令人满意。否则,这次中央金融会议就不会把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提到这样的高度来了。温州与鄂尔多斯的危机也证明了,靠民间融资、非正规金融,是解决不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农户融资难的问题的。事实上,用很原始、很传统的民间融资来对现代的小微企业融资,规模一大就有可能出问题。因此,还是应该有一批基于现代的、正规的专门金融机构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与农户融资的服务。

最后,在当前的情况下,与其成立一些新的小银行、小金融机构,不如从现有的表现好的规范运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挑出一些来升格成村镇银行,并取消当前要有一个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为大股东的限制。同时建一个存款保险机制。增加监管机构的人员,成立专门对小银行的监管部门。我国的担保公司已经有了近十年的历史。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也有了三年的运营经验。最近半年到一年时间里,微金融领域的形势变化很大。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与担保公司挡不住诱惑,参与了高利贷,甚至是非法集资的活动。但也有一批小贷公司与担保公司,即使是在市场比较混乱的时候,也能够坚持规范经营。对这些能够经得住考验的机构,应该给他们更多更好地机会。形成良币驱劣币的良好社会风气。

(友成基金会 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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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金融服务  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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