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20日至23日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在这次疫情防控大考中,从政府决策部署,到企业复工、大中小学网课教育、社会运转,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展现出巨大发展潜能,扮演了重要角色。
后疫情时期,如何积极布局“新基建”,发力“抢跑”,对各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梅州当前正处于“换道超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更要紧跟时代,抓住机遇,深耕“新基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梅州各项事业发展激发新动能。
要扩大“新基建”领域有效投资。“新基建”不仅是产业发展的支撑,还是非常有发展前途的大产业,具有广阔的投资前景。近期,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梅州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阿里云创新中心(梅州)正式落地等,就是良好的开局。我们要抓好“新基建”这一历史机遇,继续加大对该领域投资,使其成为稳投资的主渠道,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带动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培育“新基建”领域专业人才。“新基建”的发展,势必带动高端人才培育和劳动力素质提升,也将孵化出一批新的职业。当下,梅州正在积极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在梅州集聚发展。我们要加强产业规划、出台扶持政策、给予投融资支持、做好跟踪服务,定向孵化产业人才和创新企业,培育“新基建”行业的有生力量。通过举办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创新大赛,发掘专业技术人才,构建数据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促进赛事成果转化和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要加强“新基建”领域的法律监督。“新基建”发展的良好条件,不仅在于政策、人才、技术和营商环境,还在于其发展过程中的数据确权和数据安全拥有充分保障。梅州作为广东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要发挥主动性,以积极的使命感,加强对“新基建”领域法律制度和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的研究,依托《网络安全法》,探索建立数据权属确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立完善的数据交易监管制度,构建数据安全防护机制,执行严格的准入条件,推动数据资产的有序流通、可信交易、合法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