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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管理办法落地 禁止开展债权转让和线下推广
来源:TechWeb报道  :佚名 2016-08-24 18:03:57
8月24日消息,征求意见稿出台8个多月后,被外界称为“P2P管理办法”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落地,银监会24日下午召开发布会宣布了这一消息。

8月24日消息,征求意见稿出台8个多月后,被外界称为“P2P管理办法”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落地,银监会24日下午召开发布会宣布了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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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管理办法落地禁止开展债权转让和线下推广

会上,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根据财新网报道,较2015年底的征求意见稿,《办法》在“负面清单”中新增了一条,即明确禁止P2P进行债权转让,即P2P不得从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同时,《办法》明确不得线下推广,即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除此,办法还要求,P2P不得从事自融,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编辑:张路麒
关键字:     P2P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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