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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来源:ENI经济和信息化网  作者: ENI 2025-01-10 09:12:27
近日,为推动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链主企业,日前,《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出炉。

近日,为推动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的决策部署,四川省发布了《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自2025年2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

根据该办法,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需在四川省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属于人工智能领域,包括算力服务器、芯片、智能机器人、无人机、大模型等细分赛道,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这些企业需处于产业链引领优势地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要成为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还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大模型、软件等领域放宽至1亿元),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以及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等。此外,企业还需建有相关创新平台,愿意深度参与产业链招商,并联合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工作。

为支持链主企业的发展,四川省将提供一系列支持举措。这包括优先推荐链主企业申报、承担国家有关部委的项目,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认定国家科技领军企业等。同时,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四川省将倾斜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相关业务领域的省级创新联合体,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等攻关项目。此外,对首次认定的链主企业,将给予项目经费支持,用于产业链建设相关的科技创新、技术升级和成果转化。

《管理办法》还提到,将对链主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建设期满后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链主企业,将给予奖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链主企业资格。同时,如链主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也将被取消链主企业资格。

编辑:张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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