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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

前言:《指导意见》四大亮点

《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被标签为“三无产品”的互联网金融从此告别了野蛮疯长的时代。那么文件中有哪些主要内容值得我们关注?就此,小编整理了《指导意见》以下几大亮点。

亮点1:明确互联网金融边界

《指导意见》历经三年的酝酿终于落地,可谓久旱逢甘霖,文件中第一次明确界定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以及各种监管的业态,并圈定了互联网金融的范围。除了新型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形态和模式,该文件还界定了传统金融做互联网金融的一些做法,特别是将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信托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明确写进了文件,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非常大的跨越。与过去将互联网金融主要界定在第三方支付、P2P和众筹不同的是,这次的界定将传统金融的机构做互联网金融的业态也进一步做了描绘。

亮点2:明确P2P股权众筹信息中介性质

该文件将P2P明确定位为一个信息中介,这就排除了以前有一些想做信用中介甚至想做资金中介的平台的冲动,并且在资金托管方面也明确了由商业银行,做第三方资金的存管安排,这是非常好的信号。对众筹也是一样,定位于信息中介平台,不做征信等这些服务,避免了他们涉嫌参与到非法集资的一些活动中去。另外为这两类平台明确了监管部门, P2P由银监会监管,股权众筹由证监会监管,监管机构的责任分工已经明确,有利于今后遇到什么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降低了很大的风险。

亮点3:小微企业的曙光

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创新创业的平台,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领域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创业的领域,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通过这些技术支持多种平台相互链接,形成互联网金融的生态和服务体系,这里面有大量的创新创业的机会。另一方面,解决了小微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融资问题,小微企业创业者可以通过P2P众筹或者其他的一些方式如供应链金融等来取得一些新的融资方式,这就有利的支持了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亮点4:保住普通居民“钱袋子”

在如今全民理财、全民投资的时代,《指导意见》为投资者选择投资平台提供了识别的标准和依据。此外,文件出台还将促进更多创新创业平台的出现,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理财的机会。而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进一步借助互联网创新运营模式,也为普通老百姓提供了更多的投资理财渠道,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实现,让老百姓享受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