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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模式嬗变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佚名 2016-03-15 11:58:53
智慧城市的概念智慧城市的实质是利用先进的科技、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的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以达到促进城...

“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的实质是利用先进的科技、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的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以达到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的最终目标。

目前,“智慧城市”的建设在国内外许多地区已经展开,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国内的如智慧上海、智慧双流;国外如新加坡的“智慧国计划”、韩国的“U-City计划”等,其他如美国、瑞典、爱尔兰、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已开始“智慧城市”建设。2012年12月,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旨在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智慧城市”引领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结合当前“互联网+”在各行各业的广泛运用,及城镇化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的迫切需要,“智慧城市”必然成为我国未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然而,“智慧城市”的发展引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进入新的环境形势,为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模式带来了转变。

前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遇到的问题

小微企业自身局限带来的融资困难

小企业往往经营管理、财务制度不规范,资信等级较低。小微企业具有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组织结构变动快、形式多样等特点,由此致使其内部财务制度、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和稳定。由于其财务制度不健全、透明度比较低,导致银行无法对其进行科学、准确的资信调查,难以审核和确定是否给予其信贷支持。

缺乏抵押物、增信不足。小微企业往往资产规模不足,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厂房机器不足,缺乏充足的抵押物,而目 前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仍遵循传统方式,以抵质押担保为主。为了防范小微企业较高的贷款风险,要求提供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一方面,抵押物不足导致银行调低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而不予放贷;另一方面,钢材、棉花以及知识产权等质押物又存在不易见到实物及不易折算价值等问题;最后,抵押贷款与担保贷款分别要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以及找担保人,并支付抵押物评估的评估费用及担保人的担保费用,手续繁琐的同时增加了小微企业贷款的费用支出。

小微企业所处产业链位置所决定。林毅夫认为,发展中国家企业所要投资的产业常常具有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已经存在、处于世界产业链内部等特征。尤其是我国,制造业在GDP中的比重一直高达到55%,重工业在工业中占70%。所以我国的工业结构呈现重型结构,高污染、高消耗、高投入、低效率等特点。但根据国家产业指导政策,这些产业的企业往往属于信贷限制的领域,因而这些小微企业很难获得贷款,或是贷款利率很高。

信用体制不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记录缺乏

目前我国的征信系统尚不完善,中小企业缺乏信用记录并且目前国内还没有建立企业的信用监督制度,加重信息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银行自有的评级机构在为中小企业评级时缺少征信数据,社会上又没有公认的权威评级机构。特别在信用贷款很少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以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为前提的道德信用尚未建立,银行贷款审查只能查看有无不动产可以抵押,而无法调查是否有按期还债的信用历史。

客户开发力度不足,开发方式过于“粗放化”

商业银行客户开发力度不足,有效客户不足、客户黏度不足、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方式过于粗放。

客户黏度指当客户接受某家银行贷款之后,当再次产生贷款需求的时候,仍然会申请该家银行的贷款。据统计,我国商业银行的小微客户忠诚度相当低,只有30%。许多小微企业客户仅仅是存在于账面上非有效客户。以某商业银行西北某分行为例,截至2012年6月,该行小微客户数22665户,但其中的有贷客户数仅为3928户,大部分账户成为“僵尸账户”。那些被开放的非有效客户既浪费了银行系统资源,也推高了人力和财务成本。

另外,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方式过于粗放。这一部分表现为商业银行为积极抢占小微市场,急于求成,片面地追求客户的开发,但对于客户开发后的维护和综合营销工作不重视。另一部分表现为商业银行提供小微企业服务的“羊群效应”带来的同质化。而同质化产品最终只能通过价格来竞争客户,但同质化产品往往产生完全竞争市场,最终只能以边际成本获取利润。若银行希望提高利率,那必然“逆向选择”,选择高风险的客户。而只有产品差专业化、战略异化发展,才能形成垄断竞争市场,获取垄断利润。对于小企业来说,丰富的产品种类才能充分服务小企业生命周期不同的金融需求。

商业银行产业选取指标不合理,导致优质客户不足

小微企业因自身资金规模不强、创新能力较弱,较容易进入一些劳动密集型、品种多、批量小、规模经济要求较低的、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技术壁垒较低的行业。商业银行在选取小微企业服务行业时,往往以某行业中小微企业的市场规模等作为衡量指标,最终选择的业务发展重点多为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然而事实上,较高进入壁垒行业中小企业经营效益总体上明显高于较低进入壁垒行业的中小企业。在开展产业链金融时,商业银行更应考虑这种行业内的小企业。

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能力不强

商业银行目前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定价能力欠缺。一是由于商业银行历来对大企业客户倚重,小企业客户积累普遍缺乏,造成用于小企业贷款定价的历史数据以及优秀的定价管理人才不足;二是商业银行缺乏相对可续合理的定价模型;三是定价权往往集中在评审部门,缺乏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也就很难保障定价管理的规范合理性;四是受政策“软约束”制约,政府层面不断发布文件,要求商业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智慧城市”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带来的改变

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大多数小微企业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2015年5月5日工信部发布的《2015年小微企业经营健康指数》报告指出,目前小微企业的健康指数依然偏低,抗风险能力依然偏弱,小微企业信息化需求强烈。大数据时代,小微企业资金供需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管理上的激励不相容的难题出现了可行解。然而,“小微企业已不缺乏互联网思维,而是缺乏高效对接和应用互联网的接口。”

提升客户信息“质”“量”,改变信贷方式

小微企业信贷中,需要对企业资料进行核实,同时需要核实的环节和资料种类繁杂。大数据的运用可以一定程度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但数据的可得性是大数据得以应用的前提,也就是说获取数据信息的高成本扼住了小微企业融资咽喉;另外,数据的真实性同样具有关键意义。

在“智慧城市”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数据(客户信息)开放数量及真实性获得改善。一方面,“智慧城市”推动小微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创新应用和方法,升级、重构企业的管理方式、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提升了小微企业的经营效率。而“智慧小微”规范、完善了企业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证明企业信用等级和偿还能力的数据可获得性及获取效率得以提高,提升了小微企业在银行信贷中的评级及申贷成功率。另一方面,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机构间网络终端连接,信息联通、及时共享。这种基于终端融合、网络融合、平台融合和服务融合的大数据挖掘的系统处理与实时监控显著缩短了业务流程,提升了信贷业务效率,加强了信息的交叉验证,不仅具有符合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短、频、快”特点的灵活性,而且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可从信贷申请到贷后风险监控全流程予以控制,降低欺诈风险及信用风险。

另外,信息结构的改变,直接驱动风险控制理念发生根本性变化。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较高,传统信贷风险防控手段往往通过要求提供抵押担保降低信贷来降低违约损失率。而“智慧城市”依托的互联网技术可以汇集小微企业的大数据,商业银行依据大数据构建风控模型。由于互联网具有大量获取多类信息并低成本的将不同类型信息进行转换的特点,原本依靠集中考察“硬信息”(资产负债表等)来进行授信与风控的商业银行,现在变为重点考察“软信息”(经营和交易数据、单据等)。

推进业务,提供一批优质客户

建设“智慧城市”需要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智慧城市”建设基础条件,构建区域性大型信息基础设施。比如在天津打造“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大力推动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所需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带动供给,产生一大批围绕通信、网络等技术公司及相关产业的小微企业。

另外,“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有效合理引入公私合营模式。经济步入新常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降低,意味着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政府需积极探讨公私合营模式,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引入公私合营过程中,不但需要大型企业(如中兴、华为)的合作,还将引入一大批优秀的小微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产生于某一专业化市场,具有独特或自助技术,所处行业规模并不一定很大但技术壁垒较高,属于技术密集型。这种独特的“长尾”行业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优质客户。

针对目前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普遍采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大型企业将提高自身效率,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对接的程度,终端连接,信息共享程度提高,对于依赖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小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模式,由于“1”与“N”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提升,核心企业提供担保的比例降低,保证了核心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完善信用体系

增加了互联网金融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尤其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数量,通过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P2P、网络众筹和网络小贷等机构间接获取的数据的通道增加。同时,我国阿里小贷征信等互联网征信机构基本依托互联网金融企业产生,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提高互联网征信机构的供给。

提高所有征信机构信息质量。虽然大数据有助于实现企业的信用评级,防范企业财务数据造假,推动评级结果动态演进,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中遇到的问题,但由于统筹的复杂性,作为公共数据的征信信息的归集联网与公开共享工作应由政府机构来主导实施。大数据时代里公共数据应该被作为公共资源向公众开放,只有如此才能让数据中所蕴含的潜在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与利用。美国在这方面已先人一步,截至2011年底,美国联邦政府数据开放门户网站Data.Gov共开放原始数据3721项、地理数据386429项。

目前我国潜在的大数据资源非常丰富,覆盖广泛,遍布电信、金融、社保、房地产、医疗、征信体系等部门,及电子商务平台、社交网站等商务、交友媒介。但现阶段我国评估小微企业信用至关重要的社会征信体系仍区域割裂、透明度较低,所披露的数据局部化、碎片化。打破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格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社会信息来支撑。

“智慧城市”中,一方面企业终端连通,比如,银川通过建设企业注册电子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和公安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作为个人的企业主的消费生活信息业逐步通过终端连通,不但完善了企业信用,而且增加了企业主信用。这对于更倚重于征信“双轨制”的小微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以“税银合作”为例,目前商业银行依据小微企业纳税信息提供融资的产品多有尝试,比如交通银行的“税融通”、建设银行的“税易贷”等,但由于税务信息平台缺乏及数据安全性所限,一直局限于区域试点而未能成为全国推行的模式。至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发布通知,各地税务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第三季度内建立税银合作机制,这从国家层面明确了税银联动的融资模式。在政务连通的基础上,税务、海关、公安等信息将集成互通,依法纳税与信用融资之间良性循环的“税银联动”不但得到全面推广,而且通过与其他政府部门及时共享企业违约信息,如通过将其海关等办理出入境及进出口检查与违约信息挂钩,可以增加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主的违约成本,降低欺诈风险。

优化风险定价

信贷的本质是风险管理,而利率是风险的价格体现。如何厘定恰当的利率是各家银行关注的重点。在利率非完全市场化与抵押担保品欠缺的情况下,采用传统信贷技术从事小微金融,需付出的边际成本与服务大企业相差不大,银行定价过高,容易“挤出”小微企业客户;定价过低,不符合银行风控理念也无法通过现有风控模型检验。

未来“智慧城市”将连通企业经营的各个部门,所有数据都可以上载云终端,包括融资纪录、信用记录等可以全部共享,信息透明度的增加为商业银行构建定价模型的基础经验数据,准确测算成本。同时,“智慧城市”依托的技术进步为优化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利率定价提供了可能。

编辑:Xan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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