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搜索历史
热搜词
原创
活动
产业创新
转型理念
ENI专访
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发布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建议实现有监管的“互联网+”
来源:证券时报网  : 佚名 2016-03-08 14:59:38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建议中提到,对互联网金融要分级监管,集中整治伪互联网金融,提高行业准入门...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建议中提到,对互联网金融要分级监管,集中整治“伪互联网金融”,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扶优逐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长久发展。

陈晶莹指出,全面分析下来,真正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仍然是向前发展的,并且促进了经济结构转型,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过去十年,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获得了长足发展。支付宝已实现每天亿级、每秒数万级的交易笔数,技术能力超越了VISA和Master。中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领先实践,甚至正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标杆。”陈晶莹说。

陈晶莹认为,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十字路口。陈晶莹建议,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要着眼长远,深入分析互联网金融行业规律,建立长效机制,重塑市场信心,促进持久健康发展。

在提交给全国人大的建议中,陈晶莹提出了4个具体措施:第一,统一立法,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市场参与主体的市场规则。加快立法,用立法的方式规范P2P网贷经营者行为,确定其权利义务、负面清单,确立P2P网贷经营者的准入门槛。

第二,建立适度、有效的监管体系。建议在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三会”之上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即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监会),对金融进行统一监管,针对金融监管真空或重叠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以及划分监管归属等。(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第三,遵循普惠金融的规律,以服务小微、实体经济为宗旨。在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大数据能力的基础上,不管是平台定位还是产品设计都必须符合普惠金融规律,借款人的金额应予限制,要做小、做广,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

第四,创新监管方法,建立实时动态监测体系,实现监管的“互联网+”。建议借鉴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领先行业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测系统,实现对风险的及时发现和预警。

编辑:Xanthe
关键词:     全国人大代表    互联网 
活动 直播间  | CIO智行社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