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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有依据
来源:江苏新闻网  作者: 国正 2023-11-30 14:47:03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关于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地方性法规,在大力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极探索拓展应用领域两方面具有鲜明的江苏特色,引导、促进江苏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加速迈向高质量。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关于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地方性法规,在大力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极探索拓展应用领域两方面具有鲜明的江苏特色,引导、促进江苏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加速迈向高质量。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发展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全省集聚相关企业近800家,2022年实现相关营业收入1400余亿元,实现智能网联汽车整车、零部件、软件算法、车联网设备和信息服务等全产业链覆盖。南京、无锡、苏州等地大力推进车路协同通信、感知、计算等基础设施和车联网数据平台建设,全省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覆盖道路里程1614公里,无锡市基本实现了主城区规模覆盖,南京、苏州等地实现了区域性覆盖。

但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就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专门立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商业化应用等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决定》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作出适度前瞻的制度设计,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应用等提供法律支撑;并应对实际需求,明确产业创新、人才培育、基础设施、测试应用等方面的支持和促进措施。

11月17日,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江苏省《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便符合国家引导发展的最新政策。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乔亦哲说:“《决定》一是明确范围和区域:一方面,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根据要求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先行先试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在道路运输经营、环卫作业、道路养护等领域探索商业化应用;二是提出认可异地号牌;三是向社会公布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应用的路段、区域、时段,并设置相应的标识。”

车联网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据介绍,全省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20.94亿元,《决定》一方面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包括先行先试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规划设计相关车联网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车联网技术与传统汽车行业深度融合,促进了自动驾驶技术在多种智能场景下的部署与应用。然而,车联网技术智能化、共享化、网联化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安全问题,《决定》也依照有关法律,对网络和数据安全方面的行为予以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说:“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存储等要求;鼓励有关企业、机构依法开展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服务。”

本《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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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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