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推进数据要素优质供给、高效流通、安全发展,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先行示范。
《意见》明确主要目标为:力争到2030年,健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标准规范、统一协调的数据运营管理机制;建成运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模式;建强特色鲜明的数据产业集群,形成主体活跃、支撑有力的数据要素生态。
《意见》明确,要从4方面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制度。一是贯彻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探索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数据账户体系。二是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数据目录,汇聚整合省、市、县三级公共数据,打造共建共享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三是加强企业数据权益保护。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对生产经营中合法取得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持有、使用、收益的权益。支持国有企业率先开展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的价值评估、登记交易和流通运营,在普惠金融、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做好数据应用示范。四是推进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
在加强产业数据开发利用方面,《意见》提出,面向工业、农业、金融、商贸等重点领域建设产业大数据平台、行业云平台,提升产业数据获取、分析和应用能力,实现产业数据深度赋能。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第三方机构建立共享机制,打造共建共用安全可信的数据空间。支持企业运用数据建模、算法优化等手段,围绕产品服务、品牌形象、行业标准、技术进步等环节开展全场景应用,挖掘数据价值。支持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制订农业、交通、医疗、教育等场景数字人民币应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