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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新规范出台 暴力分拣时代“终结”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1-08-16 11:22:55
在投递过程中,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每日15时以前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当日完成首次投递;每日15时以后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次日12时以前完成首次投递。而收派员每次投递快件不宜超过10件。

上月初步审议通过后,国家邮政局针对快件丢失、野蛮分拣等恶疾制定的国家标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日前正式出台。南都记者了解到,新国标对快递业务全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做出基本要求。收件、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中有争议部分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在我国的8000多家快递企业中,目前有八成还达不到指导规范的要求。

据《规范》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两小时内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规范》要求,投递前,收派员应当电话联系收件人,确认客户地址并且预约投递时间。

去年年底,申通快递暴力分拣视频最先在网上传播开来,随后圆通和中通也被爆出暴力分拣的视频。快递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快件丢失、快件延误、暴力分拣、索赔纠纷等顽疾也同时曝光。

南都记者获悉,此次出台的《规范》针对分拣环节有具体要求,例如全程作业要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同时对量化指标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5千克以下的快件,要求放入分拣用托盘,确保小件不落地,并应当建立总包进行中转;5千克以上的快件,码放到指定的位置,码放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易碎件单独摆放的原则。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

在投递过程中,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每日15时以前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当日完成首次投递;每日15时以后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次日12时以前完成首次投递。而收派员每次投递快件不宜超过10件。

而对近年来争议最多的验收环节,《规定》显示,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不过,截至目前,《规范》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以及处罚措施。分析人士认为,国家邮政局可能会逐步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来约束、督促快递企业向着指导规范的方向努力。不过也有快递人士担心,门槛提高后,可能进一步加剧企业运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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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快递业  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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