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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入电难获稳定利润被指可望难可及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06-20 11:17:20
民资入电政策性利好不断。国家部门一纸邀请函,可否打破垄断?

民资入电政策性利好不断。国家部门一纸邀请函,可否打破垄断?

6月19日国家电监会对外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文件称: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加强调度和交易监管,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上述意见并称,加强新建机组并网监管,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发电机组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度监管,促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全面落实。

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残酷。

电监会的初衷是通过监管途径,维护民资在电力投资、并网、市场消纳等方面的利益,同时,促进电力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

电监会此举是为落实民资新36条实施细则。此前,能源局已启动能源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的编制。在电力领域,分别成立了火电、核电、电网行业工作小组。

除能源领域外,国务院要求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为此,相关部门颇费心思。暂且不言政府文件的效用如何,在文件下发之前,我们的疑问是:出文件、下通知可否破除投资障碍?

打破玻璃门,道阻且难。单从实施细则制定周期看,已经过了两年。由此可见其中之艰辛。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倒苦水,其所经营企业以输气管线为主。输气管线开始建设,气源却没有着落。中央企业之所以不愿意供气,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市场地位。

但现阶段,电网建设主要以国有独资为主。硕果仅存的地方电力和民办电网,难以改变现有的格局。对于民营资本而言,可以进入的领域是电源建设和发电市场。

民资进入发电领域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5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时规定的通知,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发电领域。

彼时的背景是,电力部一家独办,全国电力建设资金长期不足,发电装机增长缓慢,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严重失调。

此后,民资和外资经过一轮兴盛之后,快速衰减。有统计显示,目前民营及外资发电企业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仅为4.82%,国有资本仍然占到95%以上。

究其原因是,电价机制扭曲、煤炭成本高企等因素,使民营资本无法获得稳定的收益。在制度性缺陷面前,国有电力企业难以独善其身,况乎民资?

据国家财政部数据,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实现利润185.6亿元,利润主要来自水电、风电等业务。由于煤价持续高位运行,火电业务累计亏损312.2亿元,比2010年增亏190.7亿元。

火电亏损、融资困难、电力需求增幅下滑等因素叠加,自去年来全国火电投资出现大幅下滑。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1-4月,火电项目完成投资208亿元,同比下降29.3%;已核准项目三分之一建设进度滞后,新投产容量大幅下滑;在已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火电项目中,55%的项目前期工作已超过20个月,迟迟不能具备核准条件。

中央电力企业出现此种尴尬局面,民间资本恐怕只能敬而远之,望而不及。

从理论上讲,投资主体多元化是促进电力发展的基础。有专家建议,国家应创造条件,对五大发电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允许民资或者社会资本进入发电企业,以促进发电企业之间竞争和市场化水平。

当务之急,国家应加快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加紧电力市场化建设。特别是在当下,经济下行、电力需求下降、煤价降低,正为价格改革创造了条件。只当电价合理稳定,电力盈利可期。民间资本自会趋之若鹜,国家行政手段引导只当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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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火电  民资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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